更新日期:2026 年 03 月 01 日
生效日期:2026 年 03 月 01 日
为使用即客的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即客用户服务协议》。本协议是对您与即客之间相关权利义务的约定,是您注册即客平台账号并使用即客服务时必须遵守的通用条款。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管辖与法律适用条款。限制、免责条款可能以黑体加粗或加下划线的形式提示您重点注意。
您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 “同意” 按钮(或实际使用即客的服务)即表示您已阅读并同意接受本服务协议的约束。在阅读本协议,使用即客产品或者服务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一条款,您可以立即停止使用即客的产品或服务。
一、定义
1、
jikequanzi.com平台,是指宜昌深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运营之即客网站(
jikequanzi.com)、即客微信小程序、即客微信公众号及即客移动应用软件(APP)。
2、用户,包含注册用户和非注册用户,以下亦称为 “您”。注册用户是指按照即客平台注册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使用即客平台服务或即客网站资料的用户。非注册用户是指未进行注册、直接登录即客平台或通过其他网站进入即客平台直接或间接地使用即客平台服务或即客网站资料的用户。
3、即客,包括宜昌深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服务可能存在的运营关联单位、即客平台。
4、协议方,本协议中协议双方合称 “协议方”。
二、协议的效力
1、在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条款并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或以其他经由即客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即客平台服务时,您即受本协议的约束。
2、以下文件为本协议的共同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均认可接受本协议及以下文件的约束:
(1)本协议正文;
(2)您在使用即客某一特定服务时可能存在的与该特定服务相对应的单独的协议、相关业务规则等(以下统称为 “规则”);
(3)所有即客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经公示的规则;
(4)除另行书面声明不受本协议约束外的任何即客提供的服务(以下称为 “即客平台服务”)。
您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约定,您可立即停止注册程序或停止使用即客平台服务;如您继续访问和使用即客平台服务,即视为您已确知并完全同意本协议各项内容。
三、注册和使用
1、在您完成注册程序或以其他即客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即客平台服务时,您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若您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则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否则您及您的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 "监护人")需承担一切后果,且即客有权注销您的账户,并向您及您的监护人索偿。
2、在您签署本协议,完成注册程序时,即客会向您提供唯一编号的即客账户。您负有对您的账户、登录密码(如有)、支付密码(如有)的保管义务以及对相关验证码使用的监管义务,您应对通过您的账户和密码实施的所有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届时因您保管不当或监管不力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您自身、即客、第三方),均由您自行承担。
除依据法律规定或行政司法机关的指令,且经即客同意之外,您的账户、登录密码(如有)、支付密码(如有)和验证码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借用、赠与或继承(与账户相关的财产权益除外)。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您自身、即客、第三方),均由您自行承担。
3、如果发现任何人不当使用您的账户或有任何其他可能危及您的账户安全的情形时,您应当立即以有效方式(包括拨打客服电话、发送邮件至即客公示的官方邮箱)通知即客,要求即客暂停相关服务。您理解即客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即客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您在注册帐号或使用即客平台服务的过程中,应当填写您的真实信息。若您填写的信息不完整或错误,则将导致出现无法使用即客平台服务或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等情况。
5、如您符合即客的注册条件并同意本协议条款,在通过即客平台完成注册程序之后,即可成为即客平台用户。对于您主动提交的相关信息,您同意并授权即客及 / 或即客网站运营者及关联服务提供方委托的第三方可通过合法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征信机构等)了解、咨询、审查您的个人市场交易风险的真实情况,并据此判断您的风险状况。
6、您一经注册即客账户,即视为您同意即客通过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您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或者电子邮箱发送相应的产品服务广告信息、促销优惠等营销信息;本条款项下即客的推送信息服务,您可以通过相应的退订功能进行退订。
7、账号注销
您需按照即客官方渠道提供的注销流程和操作指引,在相关功能设置页面进行注销操作,我们会在 7 个工作日内完成您注销申请的核查和处理,具体注销途径参见 《即客隐私政策》 ;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协议中以下条款:
( 1 )账号一旦被注销将不可恢复。
( 2 )在账号注销期间,如果您的账号涉及争议纠纷,包括但不限于投诉、举报、诉讼、仲裁、国家有权机关调查等,平台有权自行终止此账号的注销操作而无需另行得到您的同意。
( 3 )注销此账号后您将无法再使用此账号,也无法找回您账号中及与此账号中相关的任何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您将无法登录、使用此账号。
此账号的主体资料和历史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名、头像、主页信息、聊天记录、信息发布记录、购买订单等)都将无法找回。
您购买的未过期的会员服务、增值服务、虚拟道具等产品视为您自行放弃,将无法继续使用。您理解并同意,注销后,我们无法帮助您重新恢复以上服务。
注销账号并不代表该账号注销前的行为和相关责任得到豁免或减轻。
四、即客平台服务使用规范
1、通过即客平台,您可以按照即客的规则发布信息,但您应遵守《即客发帖规则》及《即客社区管理规范》,所发布之信息不得含有如下内容: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 煽动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民族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 进行政治宣传或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8) 损害国家机关声誉的;
9)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虚构或造假内容的;
10)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的。
2、在使用即客服务的过程中,您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发表、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权等合法权利的内容,包含病毒、木马、定时炸弹等可能对即客系统造成伤害或影响其稳定性的内容,制造虚假身份以误导、欺骗他人的内容;
2)传送、散布或者以其他方式传送含有受到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图像、相片、软件或其他资料的文件,作为举例(但不限于此):包括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除非您拥有或控制着相应的权利或已得到所有必要的许可;
3)通过侵犯商标、版权、专利、商业秘密等违法方式获取他人图像或相片等信息资料,并冒充该图像或相片等信息资料的所有者,在即客平台发布虚假信息以获取客户信息的;
4)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 / 帐号;未经允许进入公众计算机网络或者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未经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测试本平台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其它实施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企图干涉、破坏本平台系统或网站的正常运行,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坏干扰正常网络信息服务的行为;伪造 TCP/IP 数据包名称或部分名称;
5)修改或伪造软件作品运行中的指令、数据、数据包,增加、删减、变动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不得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通过信息网络向第三方或公众传播或者运营;
6)未经即客书面授权,出售、出租、出借、散布、转移或转授权软件和服务或相关的链接或从使用软件和服务或软件和服务的条款中获利,无论目的是否为获得直接经济或金钱利益;
7)未经即客平台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使用即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发表、复制、转载、更改、引用、链接、下载、同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部分或全部即客内容等。
8)其他违反使用即客平台服务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发布虚假信息、作弊或通过其他手段进行虚假交易。
3、即客有权应政府部门(包括司法及行政部门)的要求,向其提供您在即客平台填写的注册信息和发布记录等相关信息。
4、在使用即客服务过程中,您承诺遵守以下约定:
1) 在使用即客平台服务过程中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范文件及即客平台各项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不违反本协议及相关规则,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制造或发布虚假信息。否则,据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责任),均由您自行承担。
2) 不发布国家禁止发布的信息,不发布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的信息,不发布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公序良俗的信息,不发布其它涉嫌违法或违反本协议及各类规则的信息。
3) 不对即客平台上的任何数据等信息作商业性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即客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等任何方式使用即客平台站上展示的资料。
4) 不使用任何装置、软件或例行程序干预或试图干预即客平台的正常运作(包括但不限于正在即客平台上进行的任何活动);且不得采取任何将导致不合理的庞大数据负载加诸即客平台网络设备的行动。
5、未按本协议约定使用即客平台服务的,您将承担的后果:
1) 您违反本协议约定事项的,即客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做出相应处理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且无须征得您的同意或提前通知于您。
2) 若您的行为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违反本协议和 / 或规则的条款的,即客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屏蔽、删除侵权信息、降低您的信用值或直接停止提供服务。
3) 对于您在即客平台上实施的行为以及您未在即客平台上实施但已经对即客平台及其用户产生影响的行为,即客有权单方认定您行为的性质及是否构成对本协议和 / 或规则的违反,并据此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您应自行保存与您行为有关的全部证据,并应对无法提供有关证据承担不利后果。
4) 对于您违反本协议项下承诺事项的行为致使对第三方造成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均应由您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即客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5) 因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本协议之约定,使即客遭受任何自身损失的,或使即客遭受到任何第三方索赔的,或使即客遭受到任何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您应就即客遭受的损失或处罚向即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名誉赔偿)。
6)如上述规定与《即客发帖规则》有冲突的,以《即客发帖规则》为准。
6、付费用户的权益和义务
1)即客付费服务采取二种模式,您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购买会员(vip 和 svip)或者道具。您自购买完成即付费之日起享有即客付费服务不同模式项下的相应权益。您认可并接受即客根据实际运营需要,对各个道具和会员的权益内容进行调整。
2)付费会员服务和道具权益一经购买,不得退款,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即客退还全部或部分费用。
3)在开通付费会员服务和道具权益后,若您存在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行为,即客有权提前终止您在相关会员账号下的相应权益,并且不退还会员和道具费用,情节严重的,即客有权对相关帐号作封禁处理。
4)您的会员帐号在未经即客书面许可外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 / 借用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一经发现,即客有权提前终止相关会员账号项下的相应权益,您不得要求即客退还全部或部分费用。由此给您及第三方或即客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您承担。
5)本协议关于上述内容与《即客道具服务协议》《会员服务协议》不一致的,以《即客道具服务协议》《会员服务协议》为准。
五、责任范围和责任限制
1、即客负责向您提供即客平台服务。但即客对即客平台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即客平台服务的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同时,即客也不对即客平台服务所涉及的技术及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稳定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
2、即客平台提供的部分即客服务为收费网络服务,用户使用收费网络服务需要向即客平台支付一定的费用。对于收费的网络服务,即客平台会在用户使用之前给予用户明确的提示,只有用户根据提示确认其愿意支付相关费用,用户才能使用该等收费网络服务。如用户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则即客平台有权不向用户提供该等收费网络服务。
3、用户理解,即客平台仅提供与即客服务相关的技术服务等,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 (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 及所需的费用 (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 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4、即客仅向您提供即客平台服务,您知晓:即客平台上的信息系用户自行发布、即客平台信息海量存在、即客平台无法杜绝可能存在风险和瑕疵。据此,您应谨慎判断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以防因虚假信息造成损失。届时,因您未能分辨虚假信息给您自身造成的损失,均将由您自行承担。
5、即客平台与其他的在线使用的互联网网站一样,也会受到各种不良信息、网络安全和网络故障问题的困扰,包括但不限于:
1)其他用户可能会发布诈骗或虚假信息,或者发表有谩骂、诅咒、诋毁、攻击内容的,或者含有淫秽、色情、下流、反动、煽动民族仇恨等让人反感、厌恶的内容的非法言论;
2)其他用户可能会发布一些侵犯您或者其他第三方知识产权、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和 / 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图片、照片、文字等资料;
3)面临着诸如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困扰、系统崩溃、网络掉线、网速缓慢、程序漏洞等问题的困扰和威胁。
您充分了解并同意:上述的各种不良信息、网络安全和网络故障问题,并不是即客平台所导致的问题,由此可能会造成您感到反感、恶心、呕吐等精神损害,或者给您造成其他的损失,概由您自行承担,即客无须向您承担任何责任。
6、在发现本网站任何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不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您有义务及时通知即客。如果您发现您的个人信息被盗用、您的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权利被侵害,请将此情况及时告知即客并应同时提供如下信息和材料:
1) 侵犯您权利的信息的网址,编号或其他可以找到该信息的细节;
2) 您合法拥有的被侵害的相应权利的证明;
3) 您的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
4) 您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其他相关资料。
即客仅接受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的书面侵权通知。情况紧急的,您可以通过客服电话先行告知,即客会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经审查得到证实的,即客将及时删除相关信息。
7、用户同意并无偿授权即客平台以即客平台名义就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私自复制、使用、编辑、抄袭、在第三方平台上再次发布即客内容等行为) 采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投诉、诉讼等必要的维权措施,由此获取的全部赔偿款项归即客平台独立所有,同时,用户承诺积极配合即客平台行使上述权利,并按照即客平台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和相关协助。
8、即客不对因下列情形对您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
1) 使用或未能使用即客平台服务;
2) 第三方未经批准地使用您的账户或更改您的数据;
3) 通过即客平台服务购买或获取任何商品、样品、数据、信息等行为或替代行为产生的费用及损失,以及通过即客平台服务与第三方达成合作产生的费用及损失;
4) 您对即客平台服务的误解造成的损失;
5) 任何非因即客的原因而引起的与即客平台服务有关的其它损失。
9、您在即客上使用第三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时,除遵守本协议约定外,还应遵守您与第三方达成的相关协议约定。即客和第三方对可能出现的纠纷在法律规定和约定的范围内各自承担责任。
10、在使用即客平台服务过程中,显示即客自行或由第三方服务商向您发送的推广或宣传信息(包括商业与非商业信息),其方式和范围可不经向您特别通知而变更。您应自行对该推广信息进行的交易负责,即客不承担任何责任。
11、即客对下列不可抗力行为免责:信息网络正常的设备维护,信息网络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
12、即客平台有权直接将本服务或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委托给即客平台的关联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公司进行运营、管理及履行,即客平台无需就此向用户另行获取授权。即客平台将竭尽避免前述委托或变更给用户使用即客服务造成的不便,即客平台届时将尽量及时通过网站、平台、私信、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本协议中关联公司是指控制某一方的、或被某一方所控制的、或与某一方共同受控制于同一实体的任何企业。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该企业百分之五十 (50%) 以上的投票权或管理权。
13、为提高用户的即客服务使用感受和满意度,用户同意无偿授权即客平台以任何形式 (商业或非商业) 将基于用户的操作行为对用户数据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从而进一步优化即客服务。
14、您应当严格遵守本协议及即客发布的其他协议、活动规则,因您违反协议或规则的行为给第三方或即客造成损失的,您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15、即客保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施行之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决定拒绝服务、关闭用户账户、清除或编辑内容或取消订单的权利。
六、协议终止
1、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 (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的稳定性问题、恶意的网络攻击等行为的存在及其他即客无法控制的情形),用户同意即客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即客服务 (包括收费网络服务),若发生该等中断或中止即客服务的情形,即客将尽可能及时通过网页公告、系统通知、私信,短信提醒或其他合理方式通知受到影响的用户。如因即客平台原因致使收费性即客服务中断或终止的,即客将该用户剩余虚拟货币退还用户的虚拟货币账户或向受影响的用户提供等值的替代性的收费网络服务。
2、用户理解即客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即客服务的平台 (如互联网网站应用程序等) 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即客基于平台服务的安全性,有权中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即客平台服务,暂时冻结您的账户,待安全问题解决后及时恢复,并对中止、冻结及恢复的事实及时通知,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即客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网站的安全问题是由于您的违法行为引起,即客有权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即客平台服务,永久冻结(注销)您的帐户,并有权向您对损失进行索赔。
3、您与即客的协议关系终止后,即客仍享有下列权利:
-
继续保存您未及时删除的注册信息及您使用即客平台服务期间发布的所有信息至记录保存期满,记录保存期为自信息注册或发布之日起三年。
2)您在使用即客平台服务期间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和 / 或规则的行为的,即客仍有权向您主张权利、追究责任。
七、隐私权政策
1、本协议所指的 “隐私” 是指《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第 4 条关于个人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12 条关于个人隐私、以及未来不时制定或修订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隐私应包括的内容。即客将在即客平台不定时修订并公布隐私权条款,隐私权条款构成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2、即客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本网站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即客有权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另外,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即客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3、即客将运用各种安全技术和程序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以免遭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披露。
4、保护用户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是即客的一项基本政策,即客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移或披露给任何非关联的第三方,除非:
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3)学校、科研机构等基于公共利益为学术研究或统计的目的,经用户书面同意,且公开方式不足以识别具体用户身份;
4)用户自行在网络上公开的信息或其他已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5)以合法渠道获取的个人信息;
6)用户侵害即客平台及其关联公司合法权益,为维护前述合法权益且在必要范围内;
7)相关法律法规或法院、政府机关要求;
8)为完成合并、分立、收购或资产转让而转移;
9)为提供您要求的服务所必需;
10)即客平台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况。
5、即客通过推广或其他方式向您提供链接,使您可以接入第三方服务或网站。您使用该等第三方的服务时,须受该第三方的服务条款及隐私政策约束,您需要仔细阅读其条款。本协议仅适用于即客提供的服务器所收集的信息,并不适用于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或第三方的信息使用规则,即客对任何第三方使用由您提供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6、即客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即客并不承诺对用户的存储信息进行任何限期的保留。
八、知识产权声明
1、即客平台所刊登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编码、文字、图表、标识、按钮图标、图像、声音文件片段、数字下载、数据编辑和软件),均是即客或其内容提供者的财产,受中国和国际知识产权法(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的保护。本平台上所有内容的汇编是即客的排他财产,受中国和国际知识产权法保护。本平台上所有软件都是即客或其关联公司或其软件供应商的财产,受中国和国际知识产权法保护。任何被授权的浏览、复制、打印和传播属于即客平台网站内信息内容都不得用于商业目的,且所有信息内容及其任何部分的使用都必须遵守此知识产权声明。
2、用户一旦接受本协议,即表明该用户主动将其在任何时间段在本平台发表的任何形式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评价、用户咨询、各类话题文章、合作信息等信息内容)的财产性权利等任何可转让的权利,如著作权财产权(包括并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可转让权利),全部独家且不可撤销地无偿转让给即客所有,用户同意即客有权就任何主体侵权而单独提起诉讼,若即客在维权过程中需要用户协助的,用户应予以配合。
3、用户通过即客平台发布信息或内容的,视为用户无条件同意即客平台免费将其所发布的信息或内容用于商业用途。
4、本协议已经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条文序号依照 2010 年修正版著作权法确定)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著作财产权等权利转让书面协议,其效力及于用户在即客平台上发布的任何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内容,无论该等内容形成于本协议订立前还是本协议订立后。
5、用户同意并已充分了解本协议的条款,承诺不将已发表于本站的信息,以任何形式发布或授权其它主体以任何方式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在各类网站、媒体上使用)。
6、用户通过即客平台发布的信息或内容,并不代表即客之意见及观点,也不意味着即客赞同其观点或已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7、用户通过即客平台发布的信息、文字、图片等资料均由即客用户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信息的用户负责。即客对于用户发布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提供任何保证,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以上资料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本人承担,即客对此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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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即客平台以下内容不可任意转载:
1)本平台内发布的所有信息;
2)已作出不得转载或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声明的信息;
3)本平台中特有的图形、标志、页面风格、编排方式、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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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法律不允许或本平台认为不适合转载的内容。
10、对于不当引用即客网站内容而引起的争议造成的任何损失,即客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不遵守本声明的用户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即客网站内容者,即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1、本协议的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违约责任
1、如因即客平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用户造成损失,即客平台同意承担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2、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即客平台及其关联公司及其他用户的合法权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即客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或任何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3、如即客平台发现、或收到第三方举报或投诉获知,用户存在或涉嫌违反本协议规定,即客平台或其授权主体有权依据其合理判断不经通知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减轻或消除用户行为造成的影响,并将尽可能在处理之后对用户进行通知。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 (包括但不限于丧失营销收入等) 由用户自行独立承担。
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即客平台发现、或收到第三方举报或投诉获知,用户存在或涉嫌违反本协议中约定的义务、保证、承诺或其他条款,用户应在即客平台指定期限内予以纠正并消除影响;若用户未在前述时限内予以纠正的,即客平台或其授权主体有权依据其合理判断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减轻或消除用户行为造成的影响,并将尽可能在处理之后对用户进行通知。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 (包括但不限于错过推广时机、丧失营销收入等) 由用户自行独立承担。
5、本条 “违约责任” 中所述的 “一切必要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项或多项:
(1)更改、删除或屏蔽相关内容;
(2)警告违规帐号、帐号禁言;
(3)冻结用户账户资金,用于弥补用户给即客平台及其关联公司、他人造成的损失;
(4)变更、限制或禁止违规号部分或全部功能;
(5)暂停、限制或终止用户使用即客服务的权利、注销用户号等;
(6)向有关监管部门或国家机关报告;
(7)其他即客平台认为合理的措施。
十、本协议的修订和通知
1、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限制您按照本协议及相关规则所应享有的权利。
2、对于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我们的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我们还会提供更为显著的通知。在该种情况下,若您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即表示同意受经修订的协议、规则约束。若您不接受修改后的最新协议、规则条款,您可立即停止使用即客服务,或注销账户。
3、除上述情形外,我们有权遵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包括适时制定并发布其他政策、规则、公告声明),您可以在相关服务页面查阅最新版本的协议、规则条款。经修改后,如果您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即视为您已接受修改后的协议、规则。如果您不接受修改后的协议、规则,则您有权利停止使用平台服务。
十一、法律适用、管辖与其他
1、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并受中国大陆地区法院管辖,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则应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
2、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3、因本协议产生之争议、纠纷,应由即客与您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级别管辖的规定,宜昌市人民法院无权管辖的,以其上级法院作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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